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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华侦探取证:夫妻一方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

作者:金华调查侦探 日期:2024-12-31
夫妻一方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

一、夫妻一方还房贷属于共同财产吗

对于夫妻中一方独立承担房屋贷款责任的行为,是否可视为共同拥有财产,需依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。若所涉及房屋系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,即便其中一方独自承担房屋贷款,通常情况下,此项房产仍然被视为夫妻的共有财产。这是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,夫妻双方的工资报酬、奖金所得、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归属于夫妻共同所有,其中一方以此类收入支付房屋贷款,实际上也等同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付债务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:

(一)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;

(二)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;

(三)知识产权的收益;

(四)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;

(五)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。

夫妻对共同财产,有平等的处理权。

二、夫妻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如何处理

夫妻离婚时房贷未还清,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。若房产归一方所有,该方需继续承担剩余房贷还款责任,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。若双方约定房产出售,以出售所得款项清偿房贷后再分割剩余财产。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,双方均有继续还款的义务,否则可能影响个人信用。银行一般要求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还款责任等相关事宜,以保障其债权。同时,还需注意若该房产为婚后共同购买,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,也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,在分割时应考虑双方的贡献等因素。

三、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还房贷算吗

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中,还房贷通常算。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的部分,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因为婚后所得财产通常为夫妻共同财产,用于偿还房贷即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。但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,婚后以一方个

人财产还房贷,且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的,该部分房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。此外,若一方举债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,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。总之,要综合考虑债务的产生时间、用途等因素来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。

夫妻一方独立还房贷,是否共财需视情况。婚内购房,即便单方还贷,通常视为共有。因婚内收入含工资、奖金等均为共同财产,还贷即动用共同资金偿债,故房产多认定为夫妻共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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